【大事记】第四辑 - 中华书局.pdf

中华民国史资料稿编印凡例 一、编印《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的目的仅在于组织协 二、《丛稿》暂由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 三、《丛稿》专登有关中华民国史资料一类的稿件,供 四、所有中华民国史初稿及其所附资料,一般都先在 《丛稿》登载,广泛征求意见,然后改为定稿。但《丛稿》 登载过的稿件,将来《中华民国史》一书及其所附资料不一 五、欢迎投稿,但只限于中华民国史及其有关资料.七、《丛稿》不对外展览借阅,所登文稿,不要转载和 作,征求意见,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内部参考,不对外。每辑字数不定.六、欢迎对《丛稿》提出批评意见.组负责编辑.定全都编进去.引用。
内部参考注意保存 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 大事记 第四軒 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中华民国史粗 中华书局排印(北京王府井大街36号)中国书店代发 *1976年11月印1刷.
只有采取“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方针,才能做到既 有重点,又较全面,从而更能反映历史的眞象。不突出大 事,便成了流水帐.只记大事,大事便成为孤立现象,都不 要突出大事,因为大事本身就是突出的,否则不成其为 大事。大事的发生必有因,必须记其因。大事的经过较复 杂,记其过程应较详。大事的影响较深远,对其深远的影响 必须记载。因此,所谓突出大事,也不过是反映历史的翼实 因为这部《大事记》是资料书,是供人查考的,所以有 些事,虽不甚大,但有备查的意义,也应记下来,这就是“要事不漏”的理由。如果只有大事,把要事漏了,这部书 就太不周全了,就失掉资料书应该详备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