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史资料】第四十一辑.pdf

广东文史资料 第四十一辑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 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 出版 九八四年广州
香港旧事闻见杂录(一)陈谦 辛亥革命后,我父亲黎我兄弟姊妹于一九一二年初迁居香 港。我在香港寓居四十多年,一切旧事,仍紫回于我脑海中,因 笔录之,以供研究香港史者参考。但是我回穗居住已将三十年,年老体弱,记忆日衰,遗误是所不免,希读者有以教我.一、香港开埠“香港,本广州府新安县南海中岛,旧为红炉汛驻地。”(据 清邹代钧《西征纪程》)“归官富司管辖,村庄只有香港村(按指 香港仔)、林村(按指薄扶林),又赤柱山在县南海中,延 数十里,诸山围拱,为外海藩篱,有兵防守”。(据清嘉庆二十 四年《新安县志》。)一八四一年一月十七日,两广总督琦善和英 国全权代表义律订立“穿鼻草约”,将香港让与英国。
华人代表,其后或损或益,因时制宜,有所改变。如开埠不 久,即增加教育司、卫生总监、警察司、劳工司等等,我所知道 曾任定例局非官守议员的香港人,有何东、何启、何棣生、罗旭 和、周寿臣、周少岐、周俊年、周锡年、刘铸伯、曹善允等等.但是中西议员名额相比,华人占少数。因此在议例中,华人代表 每唯唯诺诺,惟港督之命是听.香港总督权力最重,集行政、司法、立法权于一身。我们可 以看到以“不受欢迎的人”的罪名,港督可以签发强迫离境令,最 显著的如前培侨中学校长杜伯奎(已病故)即是强迫离境之~ 人。又为了应付紧急措施,港督可以使用临时戒严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