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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日本 同亚洲各国的关系(不包括中国和朝鲜半岛) 日]吉泽清次郎
译者说明 本书根据目本鹿岛和平研究所编的《日本外交 史》(1973年版)第29卷第6章译出。原著的。吉泽毕业于东京大学,曾任日本驻美大 使馆参事、外务省美国局长、驻加拿大公使.战后曾任 外务省停战联络局次长、外务次官、驻印度大使等职.本书叙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要是旧金山片 面“和药”后日本同东南亚各国的关系。东南亚各国历 来是日本对外经济扩张的重要地区。战后,在美帝的 扶植下,日本先后同东南亚各国签订了“和约”和一系 列战争“赔偿”协定,恢复了邦交。对此,书中提供了一 些资料,并反映了日本对东南亚各国的政治动向.
第二节邦交正常化以前(一九五一年 至一九五七年)第三节苏加诺时代(一九五八年至 一九六七年)29 第四节苏哈托时代(一九六七年-)第四章同泰国的关系 第一节 战前日泰关系简史 第二节 泰国的战后处理 42 第三节 日泰复交 43 第四节 日泰两国间的条约和协定关系 第五节 两国间的要人往来.47 第六节 日中邦交正常化和泰国 第七节 日泰特别日元协定及其他第五章同马来西亚的关系第一节 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之 间解决纠纷的会谈和日本 52 第二节 马来西亚和新加坡要求日本赔偿 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