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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子集成(第一辑) 墨子閑 喆 下 孫以楷點 [清]孫 校著 中 華書 局 B224 BS1 2
墨子罚站卷十一 此葬之非利毅,樂之非利子,即節葬、非樂之说也。案:说。命,李注引尸子云聖人權福则取重,權福则取輕。權非為是也,非非為非也。偷云:当作『非為非也』,於所體之中,而權輕重之權。本作於所體輕重之中,而其輕重之權。案其字疑當有。汶 衍一非字。案當作亦非為非也,上非字,乃亦之,無衍文。權,正也。經上篇云欲正權利,恶正權害.断指以存,意林引作腔。云此琬字正文,作“,。文云,手也。楊雄日,握也,从手 局者。非取害也,取利也。其所取者,人之所執也。言為人所持執,不能自免”遇盗人 而断指 聲。注出德糟云“手後節中也,古文作琬。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
墨子网站卷十一。正體不動,疑當作四體不勤。欲人之利也,非恶人之害也。云“言欲存其身以利人 非惡人之以 111+O 危難害己。聖人不為其室,臧之故,在於臧。此義難通,云言藏富在下,非。聖人不得為子之事 也,今經典多以竭為渴。此云云者,其利以厚裹也.案:说非是。有厚薄而毋倫列,之與利為己 厚親,分也,以死亡之,句。體渴利。此即下篇疾徙事之意。云:「说汶云渴,也,竭,负皋 此下疑当接下天下之利句.語經,云意言聖人厚葬之说,為自厚其親,語其經耳。經云正非必欲天下人如是也,故下辨之。案,語經 说,公琢简子有白馬,群小取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