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文学主体论的争议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pdf

Preface Theoryofsubjectivityembodiesthebasiccharacteristicsofmoder nwesternphilosophy.However,becausethevariousillsinmodernlif eandthekindsofcrisesinthewholeworld,(whicharecausedbythe mythicalworshipofhumancentralism,theunlimitedexpansionof sc iencehegemonism,thedistortionandalienationofhumannatureb
关于文学主体论的争议 —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前言 主体是认识论、价值论的范畴,所谓主体性就是指在认识关系和价值关系中 主体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自笛卡尔以降,西方哲学家们就力图揭开这一司芬克 斯之谜,探究主体性壶奥所在。无论把主体理解为小我或大我、个体或社会、先 验自我或经验自我,在近代主体性哲学那里,主体的能指核心都是不同于物质的 纯粹精神的东西。具有着同一性的精神是一切问题的谜底所在,“心非万物,但 能照万物,心非圣灵,但能造圣灵。
一社会条件的制约。”刘再复“把作家、文学作品、文学对象、文学鉴赏及文学 批评等等,总之是有关文学的大千世界,统统都纳进了他所设计的没有特定客体 的主体 模式中,并避而不谈‘主体在客观环境中存在的一般前提。”3这就 必然使他的理论走向片面。2、实践主体与精神主体的关系问题。批评者认为刘 再复的主体论错误地孤立分割了实践主体与精神主体,并本末倒置地使精神主体 凌驾于实践主体之上。“精神主体的确具有‘无比的丰富性和伟大力量,但其源 泉却不在精神主体自身,而在于主体所直接间接地从事的实践活动的广阔性和丰 富性”:并且刘再复强调“只有充分调动精神主体性,人才能成为实践的主体”时,忽略了一个必不可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