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法介绍】李家浩专利文献.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介绍 李家浩 专利文酿出版福
序言 一九八四年三月十二日,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诞生了.这部专利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颁布的第一部完 整的专利法规。解放初期,政务院曾于一九五.年批准过 《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共二十二条,仿照苏联 等东欧国家的“双轨制”作法,规定发明人可在发明证书或 专利证书之间任选一种,且对发明权和专利权的取得只规定 了简单的程序。执行后仅批准过四件发明专利权和六件发明 权,便自然废止了。这个条例进行了在新中国实行专利制度 的初步尝试,但由于当时对在新中国建立专利制度没有来得 及进行充分的思想准备与组织准备,所以没有能够进一步制 定出一部完整的专利
国家和国际专利组织的专利制度,初步了解了建立专利制度 的经验。一九七九年三月,国家科委组织北京地区部分大专 院校、科研机构和经贸部门的法律、技术专家成立了中国专 利法草案起草小组,开始草拟我国专利法。通过广泛的调查 研究,召开全国性的专利法讨论会,数次征求全国各部委、各省市有关部门的意见,反复进行了论证。一九八二年九月 国务院原则决定建立专利制度,一九八三年八月国务院通 过了专利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草案经第六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和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 主席予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终于诞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