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注】五 - 丛书集成初编_高闶.pdf

成集書叢 福初 者主 五王 行发馆書印務商
春秋集卷三十三 昭公三 十有三年春叔弓帅師圍费 南以业叛不書者家微名不登于史册也但書大夫圍之邑叛可知矣罪大夫无政使家臣 得專邑而叛也克之不書本邑故也言叔弓帅師之又見家臣之疆且罪季氏之無君也家臣以 也如是而欲讨削不思之甚也 邑叛不以君命而使大夫之如是大夫非之大夫也季氏之大夫也師非之師也季氏之師 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歸于楚弑其君虔于乾 先言比歸者明在外本无弑君之心也及其以乘疾之也遂有得位之心故復言弑者正比之罪也 既日歸于楚又日弑于乾者非比親弑之也加之罪爾家語日楚靈王起章華之薹于乾國人 叛是靈王遇弑蓋有以取之矣初楚子疾靈王因而弑之殺其子而自即位公子比以是出奔晋比 立之以弑靈王疾比而立靈王自而死若比不乘疾
人寇而中國為之少安亦由此盟也故會监同地再書平丘書之重言之其中必有美恶焉 但同盟于此何所為哉故但書日月以間之恶候軌與王臣同盟也然陳蔡之復國楚人自是不 公不與盟 此候之而辱公使不得與盟也夫候與公同體當同心同力以攘夷狄而候咸會乃 葛之妄與乘公不以比數非所以宗候也天下敦不解體故自是會召陵候不出者 復二十四年至陵之會自不出此不足宗候可知也上文方識候與王臣同盟今公不與 晋人執季孫意如以歸公至自會 翻得免于同盟之罪亦可幸矣 蔡候歸于蔡陳侯歸于陳 公不獲與盟又國卿見執而以會致者為其有也十年書伐苕不書取為是故也 蔡靈公少子世子有之弟先儒世子有之子非也吴陳世子偃師之子也楚靈不道暴陳蔡而 平王始依陳蔡之國藉以發難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