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法意】二 - 孟德斯鸠.pdf

文有萬 種千一集一第 者纂福總 五雲王 行發館書印務商
第六卷公私刑律之繁簡訊威儀之文質刑所加之重輕所緣治 制精神而巽者 第一章各國私律城繁简雅食 君主之刑律必不能若專制之簡經盖必有法官之署置又必有爱書奏當之事且其所必謹藏之以 若.為他日之比不至任情出入析律贰端而國民之身家财座常有所恃其固不摇與國之制度相 君主之法官所以主一國之平者也其所洪不徙民之性命财崖而巴至於尤所重心非群歌 律隨事立案稍而愈多而援引比附之得宜乃篇巧者之能事矣 故君主之法今如牛毛不足也一合之主或制限之示其例之不可更援或充之見其事之本為一 第六卷公私刑律之繁
决於何廷耶 法廷不一民得選而赴之是之為便固於肚會无所甚損者也然亦有難者一之定其宜 若夫專制之朝固無此盖日事立之權固无所而行法之法司亦无所據普天2下既 遵而守都夫君之教合而已非法權所著之命申也此事制之法所以 非自主彼不自由都九行事又安得以功罪耶三之垂為義天經故子之動作云為所必 為至重者在彼无此事也專制之權即己而万物皆備者也環其外皆空耳每讀古今人游有 倘有一事吾几忘之夫我曹之所重者非榮乃在專制不知有此物是故有在我所必爭而视 也解見會通 方國土為霸力所盛行者其中无司域爾律是固然矣(案司域爾律以治國人之交即民律即私律 是故專制之君欲民无可也何其之淫威有以大畏民志也其在吾國吏之浊而行不 第六卷公私刑律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