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报】二.pdf

【司法公报】二.pdf

司法公報 no-717 no-756國 父遗 目錄 知欲遣到此目的,必须起民衆,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門!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圆之自由平等,四十年之經驗,深 法规 國民政府公布者 後員後辨理民事補允條例複員後 理刑事充例修正民事法條 术成功,凡 現在革命 大,三民主 羲,及第一次 修正刑事法條文台法院接收 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五條及第 民事事件處理条例台法院接收刑事案 件處理條例法院法第十六條第十九 我同志,须 依照余所建 宣言,绩务 全國代表大會 公文 國民政府發布者 五十條文 國方略,建,最近主張開國民會,及除不平等條约,尤须从最短期間促其寳現,是所至 力,以求贯澈 司法院發布者 任免规 法 上,視為第二判决.一、繁从第一,由第一法院判.二、繁於第二谐,除原第一决係渝陷前法院所為者外,由第二豁法院為第一寄寄判,其决關於 三、聚属从第三寄诸,除原第二判决係涂陷前法院所者外,由第三法院以裁定發回第二法院為第 2 第九條北 一判,其判决从上,视為第二判决.法院依前定為判時,得斟酌以前調查證據之結果.其尚未行者,於聲執行時,依其最後裁之寄级,用前條之視定處理之.非法组之法院所為之裁判已定,如無左列各款情形,而已執行完華或無须執行者,以經裁判定,司 法 四 一、其裁判有背公共秩序或普良俗者.二、其裁判所用之法,與當時之法律相纸者。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