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志】四十七 - 常明.pdf

四川通志卷六十八 食貨志七 鹽法 自尚書載海濱廣斥之交春秋左氏傳有沃近 之就管仲謹正鹽荚定國 中開口之數山川秘 利咸使通之之用宏焉秦漢以來代有權法非 徒禁浮食奇民亦以收其富羡為安足用之本 百 方今生日繁需彌廣他省之煮海以成引 池以化者既久定成祛蜀取之於井亭場了 法
蜀先主定盆州置府校尉鐵之利甚多有碑國 甲 册府元宝 唐井六百四十皆度支成州州井各一果 開通井百二十三山南西院之邛省嘉有井十 三南西川院之梓邃绵合昌渝瀘資柴陵簡 開元時蜀道陵绵等十州井九十所無年課 鹽都當八千五十八若月其計加一月課 隨月微納任以納其銀雨别常以二百價 法
七年王播奏去年鹽利除制峡内鹽收六百八 十五萬徙實估也 五代時王建清井土刺史羅元楚申務王衍 乾德三年井盟使馬全羲開陵州焰陽洞 孟知解因董璋诱商買贩東川入西川患之乃 後唐長元年知祥表請雲安等下三西 宋乾德五年蜀知陵井任元吉始請整五井煮 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