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县志】三 - 彭琬.pdf

雙流縣志卷二 细赋 额自雍正七年清丈田地除藉田四九分不 學槿外共上中下田地二千八百九十三颂五 三分零共额微丁條銀五千四百一雨四盛 一分二童加一五火耗銀八百一十雨二一分 二麓其銀六千二百一一一雨六二分四除 地丁扣留支春秋祭暨正教雜職各役工食 生鋪司兵等填銀六百九十八雨始支外 田赋
原 一 税 五座四 千 五百四十六石五斗一升一二句二折 原原 邹四载九載 覆丁忽人 年丁六條二丁六 條忽微一粒一 今三银七千 二 二千 四 麗 百 三 1 八十六丁三分七麓五毫一絲 丈二 量笔 准 四 止售 自合微三 饼 咸 精 豆五 年按 起於十 起 至徽雍六 同银正雨 治清七入 三查年分 年田奉六 微地文 輪至 止咸 藉 除 心 四 输 九 分不微丁外 上 中 下 毫 田 他 忽五 二千 百九 十三顺五歌三分六 上 田 忽 每 七一 條徽微千九 T二八絲 銀條百四共 四三大 千銀十 四七 沙 分 五十献三分六麓二絲 二厘八毫四絲二三 四百六 赋 十五雨二八分二
中 丁六 條四顷 穆渺二 銀三十 入漠 座八毫二五忽五微九 七分九童九毫一称七绍 下 丁二镇五 條入銀 十九二 四織百 饮七七 九沙十口漠二埃 雨五銭七分七毫七絲二 厘五毫九称七忽人 津滋微三微徽九每微地忽徽九每四地 貼生人忽丁八丁七二七丁微三 起户丁三九條忽條微百微條微九百 銀 五麓 五毫二二忽二微四鹿 四麓一毫二 一世現現應 自口二分微五耀 咸二十四七銀微銀 豐萬二五七一 上四五萬九七千百 年千八毫沙四九一 田奉五百一四百沙十 赋交百七渺一入雨 微三七六雨渺九 翰十丁忽漠四八 每七六遇漠一 九加分埃 微二 六每 雨入 該 盛 丁永 小不加 赋 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