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莲华经玄义释签】十八 - 释湛然昭庆律寺经所.pdf

妙法蓮華經立義释畿卷第三十五 隋天台智者大師 門人灌頂記 唐天台沙門湛然繹.第七爲一切法體 中一 判開初文叉 第七温為一切法體者觀經鹽那遍一切處 初文者正指法身經正體法所依 O次交中又二初立 切不出四 去街妄墨戈三上
權则簡三一若開權一切俱是今所攝無 當知苦集世間善惡因果道减出世一切因果悉用 實相爲 體 征四 净名日無住本立一切法此之乎 次引中無住本者如前第七記 O然所依下判欲判先叙所判之意意判能依 然所依之體體妙无能依之法法有 O次正判亦二教與味及下開交但署標而已
字有本作系字若作躁者要路也若作系者 如衣襟系於二義中上義强次四句者上二句 立次二句释初二句中上句 下句明 宗爲行首次二句群者因 俱因 果故一乘語因果實相家 *罚存下二句 意亦可見 O次開章解 宗為五一簡宗體二正明宗三經同翼四明 妙五結因果 O初簡宗體中二先破非正次私廣舊辨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