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县志】三 - 刘传经.pdf

清溪縣志卷三 暑縣事童贡傳經纂 改事類 職官志附表 荒夷小侯各君其君各臣其臣能入職官乎不能 也若漢之沈黎是也外郡酋長一人局以 為之主喜则奉之不则之可職官乎不 可也若六朝若唐若元之黎州是也故邑職官當
堡主但号於益州而已元長官司一人宫属 无史明改所黎雅游将軍一人止千户一人 品 自 品 改 总旗 二十 人小旗百人凡千户一人掌印一人贪書曰管軍千 户百户有試用有實授其掌印恒以一人兼数印鎮 烘 無事则管軍百户缺则代之洪武二十年以指 掉 使掌印同知贪事各一所二十三年又軍民
在默源 黄泥汛一 其宜頭把总一人亦改外委一人 仍 泰 計今文職三人武職八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