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熊氏宗谱 (湖北) 熊氏家谱_四.pdf



穴先後拐耳目之欲父母报馬草之 李啡生 徒鄉不小恐是當如後患何放利而行是皆穿 寄組都由於自作亦起於旁口金惑人 犯案罹刑身名俱金家產始悟前非徒 心而恬不為怪教升木風俗而不為羞治至 後悔凡此類堪痛心立家规用申禁小人 罪君子懷刑以正人心以厚属俗共成仁里勿作互 循循规矩之中雍雍儒雅之氣斯愚悉化而親 成風矣 計開家规二十條 骨犯尊長 不孝父母 始胜堂中杖八十三日 始酿堂中杖四十跪一日 兄弟就婚 强嫁節婦 始祖堂中杖一百譜系削出 始堂中杖八十送官洪處 一夫婦活拆 实拐婦女 始祖堂中杖一百送公處 始鹏堂中杖一百仍合國聚 规
教电宝 罚 按右刻現條如有犯之者入稠青之如不受票官法 處吾族里居散達凡有不法首尸尊長倘狗情畏勢 忍不言亦同理處遵母而业气息及卡节 癸丑年修譜凡例 一老譜所載偷之人男子去公字女子歸前夫以小事 書之 未婚男子書聘某女三字聘女二字用小字姓用大宇 例 加文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