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赔偿 - 殷少平朱大旗雷运龙中国经济.pdf

京市百万庄北街3号)各地 印数01-8000/F2756.
第五章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赔偿第一节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第二节对欺诈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第三节享有索赔权的消费者第四节受欺诈的消费者可要求 赔偿的范围第六章服务损害赔偿第一节服务损害赔偿概述第二节餐饮修理服务损害赔偿第三节 储蓄服务损害赔偿第四节 邮政服务损害赔偿后 记.
个人和单位。对这定义,应从以下三层含义上去理解: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是为了生活消 费,而不是生产性消费。如属生产性消费,除法律、法规有 特别规定者外,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对象,而应由其 他法律、法规去规范.包括单位。这一点与国外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有所不同,从 而也说明我国消费者的范围较国外要广泛.消费者的范围并不限于直接有偿购买、使用商品和 接受服务的人。在通常情形下,消费者还包括:①购买者的 家庭成员.②应购买者邀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人。这些 人因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受到损害时,也可作为消费者而受 到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