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日刊】十1 - 国民政府财政部总务司公报股.pdf

财政部財政日刊第四百二十號 目 法规 目錄 其 余 目 的 致力國民 總理遣 在 求 中 革命 凡 之 四 自 由 年 平 訓合 中央造骼組章程 财政部訓合都各機(不另行交)及 達 等 到 合 四 此 目 世+年 的 界 必 之 上 以 须 驗 唤 平 超 等 深 待 知 民 我 衆 欲 财政部訓合各海常開监督 之 志 民 在 族 共 金 同 照 未 余 售 成 功著 建 凡 我 國 同 方 咨 指合 财政部指合粤海開督范其移 路 一 續 建 次 努 國 全 力 大 代 求 表 一 澈 大 主 會 最 宣 近 及 言 主 第 缴 张 咨軍政部 咨軍政部 保 或 药 現 民 是
財政部財政日刊第四百二十號 法规 第七條 七、關於鍵於財政部長或財政部長交事项 理委員會决事件交由長及副長執行但遇有重大事件得呈財政部部長 第八條 一、財政部部長選派一人 中央造查委員會以左列各委員組之 二、上海總商會選二人 三、上海銀行公會推選二人 第九條 四、上海业公會選二人 检查委員會置常務委員三人由委員中互之 第十條 一 榆查委員會職權如左 關於新成色之化查事 三 二 關於榆查結果之公布事项 關於新電量之查事项 第十一條 第十條 中央造左列各科 查委員會對於查結果為有不合法定之成色重量時通知長或副廠長改 1 務科
財政部财政日刊第四白二十號 法规 四 三 關於國之造事项 二於牛金銀及售貨之精改事项 四 九.開於鋼模之體刻事项 開於機器之使用配置修理及保管事项 六 第十六條化驗科職掌如左 關於徽章牌/造事 ii 關於金之驗事 關於生金銀及各種貨成色之化驗事项 三 於煤炭及其他材料之驗事 第十七條中央造置秘書二人各科置科長一人科員若干人承長及副長之命辨理各科事務 案 秘書及各科科長由長及副廠長呈請财政部長核准委派科員山廠長及副廠長霆派後呈報備 第十八條 中央造廠置技師一:技正三人技士若干人承長及副長之命辦理技術事務 技師由长薦請财政部長核准後即以廠長名訂契約聘任之技正任技士委任亦均由廠 第十九條 長及副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