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省政府公报】九1 - 察哈尔省政府公报编辑处.pdf

我合必深等在命 之世须知精求凡 中央地贸查所国書馆(此害如准借出務请於二星期内歸還)像理 N27.!促約最戳全三建志命同平乘此之自其國 其尤及近稻國民國務尚套等及目經由目民 實须主努代主方狐未門待聯的驗平的革 登记號 现於除张力表義略依成 是最不開以大及建照功 同 志 仍 努 力 所短4 期 至
察哈省敬府公毅日刊第大七九期目
抄内政部原荫 察哈省政府公報日刊第六七九期合 二 照執行。某不,依程序起,惟向何機關提起,方合法,有二:撰具公法,昌省政府會,决照愿所決辨理,以省政府名義,訓介該所在地之縣政府,遵 有某,於其,將被地方關侵之際,是請省政府于以保,經省放府合交主管應核,由該 提起.六號第七.五號解释,白應為主管之處分,如有不展,白應依照法第二條第二默规定,向省政府 1應向省政府提起。此案原處分乃由主管所,呈經省政府會决照辨,依照司法院院字第五 淮所為之處分,仍愿為下官署之處分等,乃指分係下殺官署之所,而係經上殺官署核准者 送上殺官署核准,以上殺官暑名養處分者,即已非下級官署之所為,无再其下殺官署處分之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