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周刊]八·北平市社会局·第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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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社会周刊
类别
报刊

【社会周刊】八 - 北平市社会局_第三科.pdf本期合刊目 本刊 價 每过出,費先点外郵业在内郵 票代洋儿折 法 规.市 每期五分 半年一元一的 一年二元 外 每期六分 半年一元二三二1角 命 合 六 年一元四的六分 印 刷者:北下市社會局救濟院會遇刊 第一百八.八一期合刊目錄 任等因仰一知照由 仰知照由第一百八O八一期合刊 第 第 第 九 八 宴會時不得發車馬随之飯 條前條规定於婚魔币之必须設席者用之 修除外交性之宴會外以不得十二元為原 第十一 條 第五章 第六章 附斯 凡公務人員反木规程確有實據得先由长官酷受誠後再有達反情事由主管長官分戒之 第十三條 第十二條 切藏物须用國貨 凡婚等事除親旅或確有成友老外不得温發知件如喜帖交之非不得借用公務機關名義代 代收 第章明 政政 部部 公 布 第 及條例與國民軍事教育業有规定外悉依本规辨理.《叙划依兵役洪施行條例(以下條例)第四十三制定之。凡國民兵服海空軍兵役之施行事填除兵役法 第 三 本现川所國民兵创合偏軍士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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