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周刊】十六 - 新政周刊社.pdf

國 府公 徽 怖 治 一中央章十日里一民 本 9 雅 前經 农 封 民 第九條、犯第二之罪活,改收其 兵之部 政 或:得 府通 部。辑者 宣 没 收 财之全部、前佰 其 出中央最高 財旅之 全 、公布之、此会 第 毂軍 修正治漫外 保 r.第 成 荆地 方 中 生 行 央 第 政 1 高 1,钻 事 除 條 行 之 依 第 公 前 八 條 项 條 载 行 行 收 之 财 開收 或,物 香,封 之 造 移 財 送 政,目 應的留家 知就近兵,星管 他 治翰粉 命 有 者,經钱 年 容 事之 之 息文 AA 九 者 器 换+、政 愈真 公告,之
二 總長為强房族,地方自治於隔長鄉長之手,而华力,互為消.是则已提大足以左右一切。此度悉神劣济把持而其政 不外靠捐之加优計上分祈察如政自治經费面 即其值置在之下,而力则凌的上,反 百四十四元者亦有八,至黎境三聯备月約得一千七百八十元 稀少之人以,如此微薄之經費,固寳右當予竭去矣,但全省 各之統計晋人國事柔之日加行政 已以民政财政、敦育建之,资之,而以如 此 之 政 新 税提不人全散自政局一款然助公场,有六.福。
裕之鄉銀,共收人有多至千元以上者而大多败即此微小之定额,甲國四十四元,乙三十九元,丙等三十四元,(寶際上在富 亦未支足)以此组之小經费之而事務之多,其不能任裕如 之,三百方里以上蜜亦有,居少數,至於經登亦有三之分,年 各縣於附城之鐵,保甲示區,成立保甲公處,亦非組工作之未完善,按各项浊鲜訂走,奔文後 保甲工作網颌,其未組完者,限本年八月底以前一律 可施行,原無如何碍行之虑,現經山碰新訂定二十七年下牛 郎 成 同 新 有(二)加鄉长,而慎顶其人,一)繁將尊,以面积人口分,已明站,故在民方面,亦己有具的計刻,其原即可得而 等 以 時 在 项工作 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