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周刊】十四 - 北平市社会局_第三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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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 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H的在求中 本期目錄 目的必唤起民衆及聯合世界上以小等待我 國之自由平等精四十年之經深知欲達到此 法规 之民族共同門 命合十折 理 文電 道 像 附錄 所著建國方略建國大二民丰义及第一次全 現在革命写未成功凡我同志務依照余 利 本 價 目 外埠每期六分 本市每期五分牛年一元一角 四分 每過出一册费须先惠外郵费在内郵票代洋九折 件年一元三角 一年二元 一年二1元四 開國民會講及除不等條約尤须於最短期 國代表大會宣言續努力以求贯澈最近主张 習 開促其實現是所至喝社 會遇 刊 第九十一期 02121 第 第 七 六 理土地陳報反改訂科限期一年 免外此單册式由部分别规定 書依照后按鄉自治品城參照原有征昌域造查清是縣核各博交鄉辨事虑参放其贯式另 代表學校校長政師中所其分预道務於行陳前全縣人式完全明意义 訂之同由縣政府先期名集各临鄉長會陈要然後成立鄉事分公正士及公開法開 第 八 及收式万訂之 事於后报未同始前就報單及收鸭鄉游事處分训交各業暨行處借用陳报單款 第 儿 后於期限內愈同明交件浮鄉事處星分所报数地等项规相得合餠陳報 在乙鄉地作甲鄉者得由業向甲填报核达乙菜業后作他縣或他省市著得派代表遵向縣事處 第+第十一條 由縣分博四地所任地鄉镇辨事處知照 后因交第二十五街 社 會 刊 各躲有左则情形之一者得免予暴辨 第九十一期 四 一、已辨清丈券記或已看手清丈而在三年内可期完成者 二、已辨土地陳土地查或其他清事宜著有成效其正在理木條第二项事移者應一律改為照本要 辨理 第二十六理土地陳報得由去管機先與訓或還專門人材分赴各縣切實指導得會同地政機開訂專章考選有 第二十七作 理土地陳银有產 學經驗人記給照 准 任 各 由品 縣 熟 鄉 行丈業以便人民于必要時委丈田敢 解之調解不治由縣政府核定其已提起者仍由司法機開理 第二十八作 第二十九條 無契上地確長期和平估有 凡對于公地或他人產业冒报者除查明許销陳報外节依法辨理 四证 明合于民法之规定者即依规定辨理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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