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周刊】五十一 - 北平市社会局_第三科.pdf

本期合刊目錄 本刊價 目 每遇出一删費须先惠外埠郵費在内郵 票代洋九折 法 规 二 木 市 每期五分 半年一元一角 一年二元 外 埠 每期六分 半年一元三角 命 合 六 年二一元四角六分 東城王府大街七二號 印刷者:北平市肚會局救濟院 t
社會刊 第一百九十六七期合刊目錄 分期较驗辨法迅遵前合辨理具報由 合北平自來水公司為派本局電表较驗所技術助理員孫實琛辨理盛驗水表事頂合仰知照抖将行添購之儀器暨
社 會 遇刊 第一百九十六七期合刊 二 五、任旗扎克管或共他蒙旗長官一年以上者 四、任蒙古盟長副盟長帮盟務備兵扎克副都保安長官或共他盟部長官一年以上者 三年以上者 六、合任蒙古盟公署處長保安長官公署督察長旗務委員旗協理答旅章京副章京或其他蒙部旗薦任佐治人员 第 二條具有左列資格之一者得以任任用 、有特殊動於网家或地方經國民政府特谁叙用者 七、任西藏地方與简任相當之務一年以上或與万任相當之職務三年以上者 二、任任一年以上者 一、經區行政人員考試高殺考試及格者 三、會任委任職三年以上叙至最高者 四、在經主管官署可之舊制中學或高級中學业任委任職或與委任相當之務一年以上者 五、任蒙藏地方任職或與任職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