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日刊】十二6 - 国民政府财政部总务司公报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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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财政日刊第一千七百五十號 訓命 第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日施行請行政院轉呈 第九條稽征局辦事細圳由各局訂呈請所得税事務處核定之 國民政府備案 訓 合 训合第二五四七二號二十六年四月 日 合皖岸椎亚局局長 案據雨淮運使二十六年三月四日财第一二一八號呈稀:一九八號指合修止,增定為二下一,業經轉命遵在案。依照此项规第十七條之规定 一案查奉颁皖北開放區行管理规圳,前經呈钓部十在年二月六口宁第二一 續,均无明文定。嗣後遇有此類案件發生,應如何理之,理合具文呈請鑒核示 内明處所,另行收藏,因故遗失,或被火,能否補發,以及可予補,應備具何種于,行微執照,原應戀行内明處所,以项稽查,惟行得營棠執照,如不
财政部财政日刊第一千七百十號 裕 四 案准 广東省政府第三七六六年四 等因。查免税或記帐之貨品,向不免征附捐,良以附捐大都係為微集尊款,以供溶河修堤等事之 川,捐率木輕,若對免税或記帐之貨品,概予免捐,叫直接固须影指收,同接必将影響辦事堂 省政府财字第四九.五號大答,以洋殺洋米進口,作半税記帐期内,可否免征溶河捐,核復 贵省政府請由本部呈参 務,是以無軍用免税物品,或其他記貨,向皆照微,况關带微之溶河捐,原係由 行政院合准,轉照辨,木部前准軍政部及第四路軍總司合部客范,請将免税軍川物品,免微此,經分别復請轉照微各在案。所有運准予免税記帐之洋米洋,自术首開免税之,查照為荷.此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