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五 -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pdf

中葡關於取消蓟牙在華事裁判權及處理其他事之换文 文(一)萄牙驻華公使致中國外交部部長照會 兹代表葡萄牙共和國政府奉连 部長:葡萄牙政府增進葡萄牙共和國興巾華民國及雨网人民問之反好關係亚為此目的业經决定放乘其在華關於事 裁樓之權利及整下開其他各事爱鍵立協定如左:一雨國岗之現行作或協定儿授權简萄牙政府或其代表在中华民土内對牙共和國國民或公司行使事管轉 權之一切條款兹特撤消作 葡萄牙共和國國民作中华民國镇土内應源守中华民國江律及受中华民國洪院之管 牙共和國船舶任中华民國水内之沿洲贸易舆内河航行简简牙共和政府及其國民所享有之一切權利概行放乘對於此等船 二、開於北平使馆界及上海門公共租界關於中國通
(二)中國外交部部長覆前蓟牙華公使照會 贵公使本日照會内開:兹代表葡牙其和國政府奉 事裁判權之權利及調整下開其他各事发建立協定如左:贵部長:苟牙政府融增進苟牙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及雨國人民問之友好保為此的業經决定放其在革關於 管辖權之一切條款兹特撤消作 雨國尚之現行保約或協定凡授權葡苟牙政府或其代表在中华民國土内對葡简牙共和國國民或公司行使领事 简苟牙共和國國民在中华民國领土内愿遵守中华民國法律及受中華民國法院之管 二、開於北平使館界及上海門公共租界關於中國通商口岸制度與中國倾土内各日岸外籍引水人之用以及關於 於此等船舶應在相互原下給予與對於任何業巳同楼放上逃權利之其他國家之船加所规定之同等
此致 葡萄牙共和國驻中華民國特命全權公鄂发嘉博士開下 公 九 H 於 南 京 王 世 杰 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