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日刊】十五5 - 国民政府财政部总务司公报股.pdf

本 凡 在 余 等 四十,中 稽 四 之 年其目的 年 自 之 由+訓合 目錄 總 此 民 經 目 聚 验 深 及 的 知 必 欲 组 合 世 到 起 知照 合部各機關准軍政部咨送軍事機開部製發差假證规明亚差假式樣仰 理 E 民 現 以 族 在 共 单 等 命 待 尚 我 門 未 成 之 指合 今建印花酒税局呈修正土酒定额施行尚有應行修正之處已代更正 功 方 民 依 路 主 凡 照 余 建 羲 我 同 所 國 及 第著 大 志 建 網 一 组 三 次+仰即遵具報 今税務暑據呈銷浙葬燒征税贴發施行辨法及通知書武應准備案蝎 全 黄 國 微 代 最 近 表¥力 主 會 以
財政部財政日刊第一千七百六十六號 指合 呈一件為遵合修正土酒定税施行細附税率表請鑒核由 税務署案呈該局來呈及附件均悉。察核所送修正該省土酒定税施行細,大致尚治.合福建印花酒税局 此命.正,分别遵具報。以備案。件存.惟標題及條文,有應行修正之處,已代為更正。兹另單開列合發。仰即遵照單開各點,逐一修 計抄單 部長孔解熙 標 第四條 题 一稽微章程四字應删 分為四類微收之應改為分類微收之 同 t 條 照各該類税率微收其性價格不同者應呈請财政部税務署核定施行 原文後應加一项文日一凡新出士酒其性質價格與本細附列税率表之某一類相同者得按 第十條 第條 一 又除另發第號改運明單下應加或出省運照一五字
財政部財政日刊第一千七百六十六號 指合 四 浙江印花酒税局今據酒商 於 月 日在江蘇 烧蘇浙銷 縣 共計 市指浙 此 乙 微 江 省附税銀 縣元 角 地方所有應納浙省土酒定税銀 分已由起運地經微機關貼足浙省完税元 角 分 蹄 填給 字第 號甲聯貼通知書連同 過局除将前项正附税款照數收填給本省運照亚甲聯微税通知書交 字第 號運照執運 浙 江 聊 缴書知通税 由商分執運回外合乙微税通知書呈徽 省 局 浙江省局查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入境第一經微機關戳記)字第 號共微正附税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