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日刊】二十五0 - 国民政府财政部总务司公报股.pdf

凡 在 余 四 求 致+力 中 國 年 其 之 民 3 革 目 的 由 命 目錄 總 此 經 等 驗 目 的 深 郎 四 知 必+欲 年 之 到 起 今會計司二等科員但偉員著升充本部會計司一等科員 理 现 民 國 上 以 族 在 心 革 共 及 同 聯 等 命 合 f代 盘 門 世 我 未 成 界 之 合增兹派該員代理本部會計司一等科員 个會計可三等科員秦胎來員著升充本部會計司一等科員 遗 方 功 依 凡 路 照 我 建 余 同 所 國 志著 大 務 建 網 國 三 訓合 全 言 民 主 國 代 羲 及 表 努 大 第 力 會 以 1 次 宣 批辨理 合九江土族特税辨事處據税務暑轉
财政部财政日刊第一千八百六十一號 合九江土特税辨事處 訓命 經晨戶迭次贬,商人利可,致无法運銷。兹為疏通存起见,酌凝救濟辨法:(一)劣之瑞昌次之,約有入千數百担,除内有黄數百担外,餘均劣之红,此劣質件,税務署案據該處呈:所各縣滞存土,以宿松為最多,約有二萬七八千担,大都低 微時期,以實行日起,以兩侧月為限。届時新未登場,不致淆混。(三)該兩縣減微之 現存宿松劣質土,及昌红茶,一律按照原税率七折徽收,即每百市斤微一二元九角。(二一)減 有運非特税區者,愿照四元一角五分核退半税,仍按寶收二元零七分五厘之敷計算,即於所微,如 微辦法,示區别等情,轉呈到部。
財政部財政日刊第一千八百六十一號 特载 四 第五雨项 财政部長交整理地方财政案第四部份甲项省典縣市地方收支之分 會員唐啟宇提摄請分省縣税圍統一各省縣微收機關分裁供或除難税案内第一 二 第三組查限告第七號 河南财政提各省地方财政應属行統收統支案 湖北省财政提陳鄂省確定縣地方算過去情形凝具改進辨法案内第一项 國 府主計處提確定地方算辨法案内第一第二兩项 湖北财政提陳鄂省確定縣地方算過去情形凝具改進辨法案内第三四五三项 安徽省政府财政提確立地方算限期成立亚属行量人為出体得收支適合案第三第四 助案内第三项 山東财政提凝禁各縣於算公布後外捐以民力案内第一项 安徽財政提凡收人较少省份減輕田赋附加除苛捐雜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