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日刊】二十六7 - 国民政府财政部总务司公报股.pdf

國民政府財政部財政日刊第三百四十四號 目錄 理 法规 訓合 目錄 務暑整理檔卷规 其 等 余 四 目的在 致力國民+求 年 之 經 TA 革命凡四十 中國之自山 驗 深 知 年 平 欲 國民政府行政院财政部朗合各财政特派員 民政府行政院财政部訓合所各機開(不另行文)+達 之 及 到 民 族 合 此 共 目 世 trt 同 的 界 上 必 以 润 须 唤 以平等待 起民 我 聚 附國民政府交通部租法 國民政府行政院财政部訓合所各機(不另行文)現 略 志 建 务 在 革 须 國 命 依 天 尚 照 余未 所 民 成著 主 功凡我 建 羲及 國 同 方 第 咨 咨 政 省收 附
國民政府财政部财政月刊第二百四十四號 法规訓合 甲乙分别之 第十條每一卷宗至厚不得過米達尺一寸五分如交件多即分訂數卷除仍从面注明案由外并以 之卷係分次甲乙發訂者亦每袋成一卷郎行送盖縫印 第十一條每一卷宗装成即由管檔昌呈經本科科長轉送總科盖印後收同保存如交件多 第十二條 各科處應各置檔案簿将所有卷宗分别登記以便查考 第十三條各科處檔卷如遇有問時出調人開單注明案由日期向主管科處之管檔員調管檔員 第十四條本规则如有未事随時明署長增訂之 單交付調岗人将卷開墨退還管檔員時亦即将調卷單交還 訓 命 國民政府行政院财政部合第 號 合各财政特派員 為合行事准 國民政府交官處函開奉 國民政府今開建伊始統一财政规
國民政府财政部财政H刊第三百四十四號 訓命 四 合行发商襟貨(江海關用)合仰該 销國外重准豁免一切税以示提倡除分行各廰關局由關務暑合行代理總税務司遵照辨理外 遵照轉税務司及(海開用)所一體遵行此合 中華民國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計發商標五份貨雨份計雨册(汇海關用)第一條 國民政府交通部綫粗法(衔第五六O二號訓合)交通部管理亚辦全國電政郵政航政及监督民航 第二條 第二條 交通部對於各地方最高级行政長官執行本部主管事務有指示监督之費 交涌部就主管事務對於各地方最高级行政長官之命合或分為有背法合或逾越橘 第四條 交通部置左列各司 限考得請由行政院院長提經國務會决後停止或撤销之 二電政司 一,總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