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物品点查报告】二 - 清室善後.pdf

凡例 故宫物品報告共分五以中路為第一束路為第二西路為第三外東路為第四外西路為第 五编 每以下分篇册以每一宫或每一殿之物品號數装卸成册 如一宫或一殿之
第一條點查事以左列人員担任之 清室善後委員會點查清宫物件规则 十三年十二一月二十日决 甲 委員長委員或其指定之代表 察員(京師警察總监京師高等检察長北京教育會長及聘請員等或其代表)丙 各院部所派助理員 委員會聘之專門家及事務員 已 戊 守衛軍警 前清内務府人員(由委員會中代表清室者指定之)第三條 第二條 每組人及長由委員長臨時指定之 點查時分粗每粗分為執行及观二部其職務之分配臨時定之 第四條 第五條 每人應款何粗按各部份人員分配用抽签法抽定 每日應分若干粗每粗愿執務之地點由委員長先一日指定 第七條 第六條 每粗人員排定後於進内執務前均在辦公處签名须佩徽章 登錄時每種物品上均粘點委員會特製之
第一 卷一 坤寫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