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十四4 - 华北临时政府行政公报处.pdf

政 府公 报 錄 第一十八號 錄 命 臨時政府合(六件)合 法 规 华北信電活股份有限公司條例 公 行政委員训合(一件)法部指合(五件)法部訓合(四件)行政部通告 附錄 啟事 最高法院密判案作抄罪 司法委昌會秘書啟事 政府公報為合木招登廣告啟事
公 命命第二十八號 任命三浦七耶為建設總署技此命 臨時政府今合学第二三七號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臨時政府命合学第二三八號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行 政委 員長 王克敏 臨時政府命合字第二三九貌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任命田寺元治篇建總署北京公路工程局参事此合 行 政 委 員長王克敏 臨時政府命臨字第九八號二十七年七月三十日 任命平尾勝為建設總署濟南水利工程局参事此命 行 政 委 員 長 王克敏 兹制定華北電信電話股份有限公司條例公布之此合 行 政 委 員 長 王克敏
政 府公報 法规 四 第二十八號 四 五 前列各之附带事業 對於與電氣通信有關各事业之投 第 七 條 六 其他特經政府許可之事業 華北電信電話股份有限公司得募集已缴收股之二倍以内之公司 第 八 條 先權 募集公司倩時不受公司法第百八十六條所定决之拘束 公司之倩權人對於華北電信電話股份有限公司之财產保有還自已權之 第 第+九 條 條 政府有照督华北電信電話股份有限公司之權 粪北電信電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定為四簡年照察人任期定篇二简年 第十一條 之新利此率對於政府以及其他特别规定者之所持股份以差等支付之 華北他信電話股份有限公司得依據另定规程對其每答业年度照已微股應分 第十二條 一部 政府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