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十四8 - 华北临时政府行政公报处.pdf

政 府 公 報 目錄 第三十二號 目錄 命 臨時政府合(二作)合 行政部合(件)法 郵政總局哲行條 规 例 法 公 部训合(一件)郵政總局分科哲行规则 法部指合(三件)附 最高法院公示送達 錄 最高法院刑事裁定 勘 最高法院密判案件抄單(四件)司法官考試條例 法院書記官考試條例
政 法 规 第三十二號 法 规 郵政總局組織哲行條例 第 一條 郵政總局直於行政部掌理事项如左 關於郵件及包及其附帶業務之事 二 三 關於郵政匯允业務之事 關於郵政金及郵政匯之事 四 五 於郵政保事業之事 關於日木等特别指定之外國及政府各部局所委之事项 第二 條 局 長 郵政總局設置職員如左 一人 秘 副局長 書 一人 若干人
政 府 公 報 法规 四 第三十二號 四 三 關於搜羅資料及辨理統計事 關於保管圖書及刊行出版物事项 六 五 關於職員任免進退事项 關於職員律及事项 八 七 關於職員之培眷及試驗事项 關於職員之體育及訓育事项+九 開於職員之團體事项 關於職員之勤務及其他待遇改善事项+11 關於職員共濟事项 關於其他庶務事宜 第三條 十1三1 业務科掌理事项 不於局中他科主管事 二 開於业務上法规事项 關於业務督及指挥事项 四 三 關於业務各種調查事项 關於郵政业務之許可可及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