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十九4 - 华北临时政府行政公报处.pdf

政 府 公 報 目錄 第二十號 目錄 命 合 臨時政府命(六件)法 规 軍軍官學校組章程 公 法部訓合(六件)法部指命(三件)附 錄 最高法院蕃判案件抄單(四件)
政 公 命命 二 第二十號 臨時政府合临字第七五二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民國二十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所公布之中华民國行政委員會修正海關進出口税则怖告除第 日一律實行此命 二條乙项及附表第二號外仍有效此佛告未實行之各海開自民國二十七年六月 行 行 政 政 委 部 總 長 長 王 王 克 克敏 敏 臨 时政府合临字第七六號二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原有海關各项规则不與臨時政府修正税则各项命合相者如無其他命命之规定仍得 賴有效此命 行 行 政 政 委 部 總 長 長 王 王克敏 克 敏 臨時政府合临字第八號二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兹制定軍軍官學校組章程公布之此合 行 治 安 政 部 委 總 員 長 長 王 齊燮
政 府 公 報 法 规 四 第二十號 法 规 軍軍官學校組章程 第 1 條 第一 修之教育 隆軍軍官学校為就軍官之所專收考高中或同等學校崋業之学生教以軍官必 第 第 二 三 條 條 軍軍官學校款於治安部 木校步兵四連學生额数四百名其系如附表 第 四 條 校長 第二職具 木校設職員如左 教務長 副教務長 教授部長 教育副官 教官 助教 翻官 附隔除長 學校附 區除附 副官 學生除長 學生除附 中除長 中 員之陌級人數群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