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四十八9 - 北京印铸局.pdf

命合 目錄 部合 内務部合 外交部命六 教育部合 司法部指合 各路局電 交通部致京奉京津浦濟吉長四洮京 癸文 教育長劉哲呈 興學張光麟等匾文(附表)大元案請給
政察公雍 命合 一月十四日第四千二百五號 第十二 各科文作出各科立檔保存其事涉科者由主管科存檔 喜系之保存期易,為書資料不便剪摘者另登記目錄以備引用 第十一科公了人员日将所開章於所任門類件圈出下粘贴册備考 第十三 集料有统系記以其料未能完或當調查者愿即呈明行文外使领館搜集報部 凡遇新發生重大注意事件除時祥呈副局長轉呈部長局長外愿由主任人員萃所 得呈候核准币导科人查活需费用之時可呈候核摄 遇有钞之件本局書記不敷支配時得送交纱檔生分钞 第十條本記颌一各科事或助理摘報章列檔案之時隨時成指派書記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外交部合第二 本網自公布日施行 本如有未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派署赤塔簡事普德暨留部事此命
政府公 一月十四日第四千二百五號 呈及附均悉查本部第八二入訓命所颁核减管束期限計算表限於依管束條例第一條第一项各款 算喻同計算表原禀請解示由 星一為管束人犯張福成德二名核後愿管之期限應如何計 月二十一日品成德一名刑期係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白本年七月二日敢合颁行日越算核減管 期限者门就該期限計核後應行管束之期此該被管束人張则一名残刑期係一年八個 核定管束期限业无奇零片日者方能用如係該條第一项但書规定以原判徒刑残餘刑期作為管束 東期限十分之人迄今均已居满仰即轉合迅予開群附作存此会 中民國一七年一月十日 司法大長代理部務單豫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