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五十九2 - 北京印铸局.pdf

命合 目錄 大總統合 司法部合 晨商部訓合 司法部指合 廣告 農商指合二期
欧府公報 七月五日第一千九百二十六號 第三條市之區域若境界不明由道接督官署酌地方情形定之 市之區域如有應行變更或發生時由市自治會呈直接督官署核定之 第五條 第四條 不服前项之行政分時得依法提起新或陳逃於省参事會請求處理 市法人承监督官署之督於法合内辨理自治各项事務 凡市關於其住民之權利羲務及自治事務得制定市公約但不得與本制及其他 第七 第六條 法觸 市公及规即以一定之公告式發布之 市因執行市公及管理使用市之财產營造物與公共設備得制定市规则 第八條 羲務 凡住居於市内者均為市住民市民依本制及市公約所定得享受權利負 第九條 各款之一者有選市自治會會員之權 市住民内有本國國籍之男子年满二十接住居市内
政府公報 命命 七月五日第一千九百二十六號 五 四 連任至三次以上者 其他事由特經市自治會允許者 二年以下停止其選權及被選權 第十四條無前條所列事由之一而谢當選或告退者得以市自治會決於一年以上 第二章 市自治會 第十五條凡市設自治會其會員名在人口未滿五万之市定篇十名满五万以上者每 第十六條 增人口一萬加會員一名但特别市至多以三十名為限普通市至多以二十名為限 不得同時為市自治會會員若有父子兄弟現市自治公所職員者不得為市自治會會 市自治會會員為名學職由市民選之其送规则以教合定之父子兄弟 第十七條 為任期 父子兄弟同时當選者以子避父以弟避兄 市自治會會員以二年写任期每年改選半數同時選出全數者其半數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