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八32 - 北京印铸局.pdf

命合 目錄 部命 司法部合 教育部今三 交通部合 工部合 公電 濟南林省長呈 哈爾张長官呈 大元師電 大元電 布告 大理院布告批示 大理院布告 廣告 内務部批二则
政 浙公限 十月二1十日第四千一百二一十七號 工部枝師甄章程 第一依本章程受工技師甄人員以有左列各款資格之一者為限 一在國内外大學或高等專門学校修習工各門學科三年以上得有業文經實習二年以 上權有經驗者 工各業有心得者 一辦理工各場所技術事项.口餠計算在入年以上著有成或能自行發明改良製造或著作於晨 呈由晨工部核 技師之甄錄由工部技師甄委員會行之 第二條具有前條資格人員呈甄時應提出本章程第六條定各證書物附微第十條规定各 一晨科二林科三藝化學科 第三工各科之科目及技師名如左 第一款於下列各專科經甄錄合格者業技師 第二款於下列各專科經甄合格者工业技師 四科 五水科 六畜達默醫科 科九其他於工業各科 一
政府公载 十月二十日第四千一百二二十七號 第十一條本章程自公布日施行 兹因 技師甄合格書 經本部技師甄委員會密核與技師甄章程第一條第及第三條第款 第 年 目之資格相符得為 縣人 業技師除呈案外合發證書給舆收執此證 中華民國 年 月 工總長 日 字第 號 部印 交通部合第三二五號 派傅家為秘書除呈外此合 中華民國十六年十月十四日 交通火是代理部務常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