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公报】七 - 浙江省政府秘书处.pdf

江省政公银 法 第三二六五期 二 法 中央法规 國民大會委員會组條例 第六 第五條 承咨命理機婴交伴,太會待学街三處,各處當长 本會最熟四人至六人,其中二八,第二 第一 本會之掌如左:會備委員會(以下簡稀木會)二十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将公 國民政府民大會開會事宜,特微國民大 第八條 第七條 本會得酬設員.其現程另之.本會會规程另定之,希事助理翰事事務目若千人,何事宜.二、於國民大會開及事之備事宜.一於國民大會會及一切公屏屋宿舍之建 第九條 第十條 稽核公務昌称 本條例於公有之习 本會於任務终了時結 第三條 四、開於國民大會警備事宜。
浙江省政府公報 每片各若干起。(三)貨或抽查時查達反印花税法案件,平均 规 第三二六五期 第 七 得受此金.酒 督察委員於督察事後,應將督查情形呈報 擅舒端骚機等情。(五)有無愿贴印花之游而商民尚未依法實貼(四)检查或抽查人目,有预期通告情免查私 者 第 八條 愿 財政 分 常 财政部核,亦分咨合予.部據後,如查明查或抽茫暂不方者 别咨分將負八員于處其或抽,有特别事故時,應隨時银.查 第四條 月 督察秀員轨行職務 何。(六)察區城内商业狀况如何,平均寶在銷花数 時應督同當地有接税 分局 所 第 第 九 本 本 规 规 自公饰日施行。
第七條 浙省政府公限 於商店的行之,不得路或使人住宅.检查人員執行查,须在出後日人前,限 规 第三二六五期 予處.六 查不方些枕收者,由财政部咨明主答長當 第 八 凡 切事.堂,對於入,须以和熊度明事由 查在箱内之,應个當事人自行,今其將應花之交出检查,不得操 開 第十二條 检查人員检之反印花税法案件,經司法機 機公费,以二成給在事出力检查之人員 開處後,依照司法機開依印花税法科及執 行规第六條第一款之规定,應以四成充检 第 九 條 仍不,得强乾行之.检悲運反印花税法,無作數,检 人員應填具名件之收,交當事人 取出,眼同,如有抗,切,查 收 第十三條 送交司法機開依究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