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十五27 - 北京印铸局.pdf

米命合浆 臨時執政合 臨時執政合 司法總長章士剑星任命季手文署京師高等蕃判推事張秉慈署江西九江地方判 盈督推事李川客甘高等检察廰察官吴坪奎署察哈爾都統署判處理員均照 廰長贺寅清署湖北第二高等检察分廰盈督检察官向澤藩署甘第一高等蕃判分廳 灌此合 中华民 時 救政印 司法總長章士剑 臨時執政合 中華民國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國 中华民 計院院長莊礼寬呈協官徐維因病職照准此合 中華民國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政府公報命合 四月一日第三千二百三十三號
臨 中华民國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臨時執政指合第四百二十七號 合熱河都統國朝 分别缓豁除由 星報民國十三年分熱河承徳縣属各區被水冲暨冲淤各地摄將微耀銀照例 中華民 臨 悉交内務财政雨部查核孵理此命 中華民國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内務長心湛 財政總長李思浩 政府公報 命合 四月一日第二三千二百三十三號
交通部合第二二三號 慕部合 部印 中華民國十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兹訂定交通部給与路員工警樊规则公布之此会 交通總長恭 第一 第二條 交通部給與路員工警樊證规则 樊分為左列三種 凡服務國有鐵路之員員工警資滿十年以上著有成者由本部給與樊證 三等浅青色 二等淡黄色 一等赭红色 給興職員 給興員 給興工警 第三條第一條所定資年限凡調本部暨調他路服務者得接算之 非因過失去職仍派本部或原路暨他路服務者經中断亦得接算前资 第四條各路局须将稽資满十年以上之路員工警開列務姓名注明服務年分暨压年服務情形附加 第五條 第六條 考語呈請本部密查確分别給与樊證 凡員工已受樊後每滿五年其成最優者得按照月支薪水工資敷目給與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