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报】十一 - 浙江省长公署公报处.pdf

【浙江公报】十一 - 浙江省长公署公报处.pdf

治盗匪法 法 法律第十七號 律 第 條 木法於强盗及匪徒犯木法所定之罪者適用之 强盗者依暂行刑律所定匪徒者霜有第四你各款情形之人 第二條 第三條 刑律第三百七十四條之罪 強盜犯左列各款之罪者處死刑 強盗犯刑律第三百七十三條之罪者得處死刑 二 四 刑律第三百七十六條之罪 刑律第一百七十條第二项之罪 刑律第一百八十六條及第一百八十七條之罪 第四條 五 一 匪徒犯左列各款之罪者處死刑 刑律第三百七十三條之俱發罪或累犯 意圖害公安而製造收藏或携带爆裂物者 第五 三 人勒者 聚掠公署之兵器弹药船及其他軍需品或公然店據都市城寨及其他軍用之地者 犯第二條至第四條之罪者由該管判應或理司法事務之縣知事密欲附具全国筋 為知事案准 教育部咨開木部本年二月為整教青见特酌定學校遇年概况告程式數條凡中等以上各學校每 届一學年均應遵照定式報部一次由本部歷年報告逐校各為一快以便此皎歷年默况有无進步等 致整理此咨行巡按使希查照轉各學校迅速依式填造具報以稽核是為至要此咨等因查 因業於第四十五號训合公布在案現時已久各省學校照式報者尚寥寥事關教育前途未便稽延 此宋前於本年四月經前行政公规定辦法分别通限七月以内到蓬本署在案現在逾限已久各校 各縣轉迭到省者品寒寒殊局玩延蒸准前因合或 仰 发 到 巡按使屈映光 道 中華民國二年十二月一日 浙江巡按使公署第一三千八百四十三號伤江山縣據郵络局群盆追回遇切郵件請伤竣法保曲 事紫據渐江巡按使為復查勘海塘工程蓬摄法核示由 要工母稍延忽二十七日奉 受損塘身亦被損壤人民恐慌禀電粉轉瞬八月大沉尤堪自非委幹員前往查勘不足以昭慎重 為此仰該道尹日前往海帘平一帶會同各塘工局長將沿塘险工情形逐段查勘群具復核事 内 作缤兹准 務部開海帘一带工為浙西民命所自宜随時防刻下有无出险之處迅伤查資命塘工局長 按使第二五六九號内開照得海中一塘工险要現届秋尤属堪虞业該道尹前分查 巡 加 始 督同各局長將沿塘工倩形及普後法一佛細具復以核轉同日叉奉 按使第二五七O號内開據海霜公民徐光浦等招稠以省城東百餘里魚麟石塘全賴塘外有坦護 防等因除先行电复外合頭轉該道尹知照仰即往逐勘將险要各工督合星夜員撤修以免 工程以資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