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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
- 政府公报
- 类别
- 报刊
【政府公报】十六74 - 北京印铸局.pdf命合 目錄 交通部致京路局朗 交通都致 交通部致京師警察公医 部合 臨時執政合 外交部合 公電 大理院致安徽高等番判電(統字第 軍部合 司法部指合 教育部合二 九零八號)附來電 津浦轉運公司致交通部長代電 京漢車務處高處長致路政司長局長副局 更正 公文 廣告 長電 海鐵路黄督辦致交通部總次長代電 呈 容 内務部呈棠案褒揚單公荫 交通部咨山东省長文 河南省長公署咨交通總長文 交通部致外交部公函 交通部致亞細亚培成洋行公面政府公報 命合 四月十七日第三千二百四十八號 行此合 國 臨時執政指合第五百八號 中华民國十四年四月十六日 呈團長玉禄命優邮核由 合陛軍總長吴光新 星悉准如所凝給邮此合 临 臨時執政指合第五百九號 中华民國十四年四月十六日 合睦軍總長吴光新 睦軍長吴光新 星悉應准照支此合 星九年七月京津发生事山东調像饰防支用臨時軍費准予支銷由 中华民國十四年四月十六日 軍長吴光新政府公 命合更正 四月十七日第三千二百四十八號 附原呈 中華民國十四年四月十五日司法總長章士剑 呈為陳請事案奉钧部木年第一零六號訓合内開經 明命宣告减刑人犯凡不准除免之部分保 一該罪原判刑期長於原減定之刑期若應執行原减定之刑不准除免之部分數罪依刑律第二 等因如有人犯三個强盗殺人罪處三個无期徒刑又犯一個强盗傷人罪處一等有期徒刑十四年又 三第三款所定最低度刑期较長於原減定之刑期者應於原減定之刑期内酌量更定其應執行之 犯 免刑經春合将原判定执行无期徒刑減為執行徒刑二十年此次奉 應予除外其不准除免之數部分如執行减免之刑該犯所犯罪刑又保赦免與不准救互見若 合救免除放火二罪部分 司法總長 部鑒核批示纸謹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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