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叶氏宗谱_24卷首6卷-叶氏三修宗谱_Ye Shi_叶氏宗谱 (湖北) 叶氏家谱_二.pdf

三修宗譜凡例三十二條 世系自一世至五世篇一圖取五服之义五世至九世 欧陽世經人之法也 取九族之義自九世以後亦各以五服為圖即 同音形字易之 先及尊長名號子孫有犯者生则更之卒以 名字不能避同自古然矣儿不同而名学或同上 枝声之法於各卷首分别增列世系全圖以便
其父母及父母請授褒封追者亦當有庆之 庚也各生子女注於其母之後明所生也至其子或 一墓為先人體魄所在必書明都山向使世達可考 至外姓在我山無有後無後或前古墓無人祭 有確乃入譜不得载山界以伏争端不 卑功葬於尊長墓所及妻妾葬於夫墓所者日附葬尊 長葬於幼墓所及夫葬於妻妾墓所日合葬所别 尊卑先微之序也 我 地 族墓在本邑者或無刷或遠徙俱照碑載名目年 婦月 人能 能守節符無力詩雄者必書於譜以作風 生子某以子不得母也 女子已嫁生卒年月不書以夫家之譜必書故也如未 禁民宗普之首三几傅
靈不得歸他人 宏祖二敷彩公支下遠西之自河湖北之竹 縣上届修譜會派親往稿兹時局變更不 山 便 绿 查 春秋祭宜指定某處某恐墓某處某公墓共有 備 载人以培後俊 各同稞前譜所载距今三十餘年低户多有更 山地土無公界私界逐一查明補人以善將來 而荒亦渐復今將各佃所種熟登各處庄屋 洞起凡十餘年百費俱停且蒸睿不享将雨洞用 建修宗祠各支費无戮其款悉出自秀祖百書丽 款核登以彰租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