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法】沈四寶等編著對外經濟貿易大學.pdf

国际商法 l Business Law 沈四宝王军焦津洪编著 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立项项目
沈四宝,1946年9月出生,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 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在,北京市 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并分别在北京、上海、深圳及英国伦敦粮食饲料贸易 协会(GARFTA)等仲裁机构任仲裁员。主要履历为:197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毕 业.1981年至1983年在美国哥伦比业大学法学院学习,1983年获北京大学法学硕 士学位.自1983年起,又曾先后到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 等国进修、讲学或参加国际会议。长期从事国际商法的教学、科研和实践活动,为 1999一2000年度富布莱特高级研究学者。
编者 2002年10月 一致,这是我国政府入世时的承诺。因此,我们必须用比较的眼光来了解中国法和 外国法的异同,用比较的眼光来分析国际惯例和国际公约对我国法律的影响和作用,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国际商法实际上是各国的比较商法,因此,本书的一个重要 特点就是强调了各国商法(尤其是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之间的比较,包括与国际 我们作为国际商法的编著者,都有幸长期受到沈达明和冯大同教授的教诲.在沈、冯教授开创的国际经济法专业的基础上,我们与全院教职工一起,经过多年 的奋斗,使我院国际法专业能列入全国重点学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