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陈大文高等教育.pdf

【法学概论】陈大文高等教育.pdf

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 法学概论 陈大文的要求,充分汲取高职、高专和成人高等学校在探索培养技术应用 性专门人才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教学成果编写而成的.适用于 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校及本科院校举办的二级职 业技术学院和民办高校使用。绪论 一、法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一 门独立的社会科学。在西方,“法学”一词源于拉丁语jurispnuden tia,原意为“法律的知识或技术”。在我国,先秦时称法学为“刑名 法术之学”或“刑名之学”,商改法为律以后,又称之为“律学”,清 末,随着西方法律文化的传人,“法学”一词才被广泛使用.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法律现象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 象,一切法律现象可统称为法律现实,包括法律意识、法律规范、法 律关系、法律行为等因素。法学不仅要研究法的本质、特征和作用,还要研究法的产生和发展的规律.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