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認識論】羅光著台灣學生書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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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 光著 中國哲學认識 毫灣书局 印行前 成為西方哲學的中心問題。看來,似乎可笑:人若不能識外面的事物,一切知識都是空 西方哲學笛克爾以來,二百年前常在識裡轉來轉去,人是否能狗識外面的事物,拿證據來:連自己的存在,也要證明。證明是理由,為自己的存在要理由,那怎説?還有什哲學可!但是,問題不是這簡單。近代的學術,無什主張或結,都要求 是我自己明自己,我動作證明我在:我話,我思想,所以我在。可是這些證明都有我,要明就是這個我,用我去證明我,等於有明。為證明理智是否能識對象,要用理智 前 明,也不用理智的證明,乃是人心的直覺,自心的直接體驗,中國哲學就注意在這一點.去證明,理智證明自己,等於有證明。学,在傳信大学考取哲学博士和神学博士,在拉德郎大学考取法学博士,在母校任 教二十五年,於民國五十年受任為台南主教。民國五十五年調任台北總主教,民國 光總主教生於一九一一年正月一日,湖南衡陽人,於民國二十九年赴玛留 哲学,而以生命哲学一書代表彼本人的哲学思想.有中西法律哲学,歷史哲学,宗教哲学比较研究各一册,有儒家形上学,有生命 六十七年調任辅仁大学校長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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