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与辩证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若干重大关系问题研究】林兆义张江明济南.pdf

现代化与辩证法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若干重大关系问题研究 林北义张江明
编者说明 1996年7月29日至8月2日,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辩证法”学术研讨会在山东省日照市召开。这次会议是由中 国辩证唯物主义学会、中国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研究会、中共中央 党校、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东 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中共日照市委市政府等单位联合主办的。来 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以DXP理论和江泽民同志《正确处理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为指针,围绕“现代化与辩 证法”这一主题,紧密联系实际,重点就当前我国改革开放、经济社 会发展中的若干全局性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时候就明确指 出:社会主义社会是辩证发展的社会,是一个充满辩证法的过程.恩格斯在谈到马克思和他如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考察未来社会的 发展规律时说:“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 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脱离这些 事实和过程,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正是因为社会主 义社会是一种辩证的“发展过程”,有着自身的发展辩证法,因面马 克思和恩格斯都反复强调必须把社会主义发展当成一门科学,以 科学的态度研究社会主义社会。正如列宁所说:绝不能把“社会主 义看作是一种僵死的、凝固的、一成不变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