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书谱】潘运告桂第子译注湖南美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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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第子译注 潘运告中国书画论凡例 一、中国书画论丛书为通俗读物,故作注并作今译.同时 在每一论著作者之前介绍作者及概述其论著价值.二、本丛书所选论著多为历代各名家选本所选录,在中国 书法绘画理论史上产生过影响,有一定理论价值或史料价值 者。本丛书力求保持原貌,不作删节.三、每一论著,力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版本进行校勘,并注明版本.四、人名、书画体名、书名等,在本丛书各书中第一次出 现时,均作注释.后续出现,如须注,则注明见某文注.五、词语一词多义者,注释适当引用例语,以使读者不致 生疑。词语深奥古僻者,含义与今天通常理解差异太大者,注 释亦适当引用例语。词含典故者,则引用史料说明。二 《四库全书提要》认为此书殆即蔡京、蔡卞、米带三人“所定”,今世学者多有否定,本文则认为不可简单否定。所谓 所定,当指从其书的内容体例、著录书家的标准及其品评等方 面,进行审定是也.米芾应是进行这种“审定”的重要作者之一。米芾不仅是著名画家,在书法方面还是“宋四大家”之-。尤其是他以“精鉴”著称。他于宣和间摧书画博士,与宋徽宗要撰《宣和 书谱》、《宣和画谱》两书不无密切联系。宋徽宗书画皆工,他 自然清楚他御府书画收藏甚富但又廣品充斥,若无在行的书画 家进行鉴别,对书画家进行精当的品评,要撰此两书则是完全 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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