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法概论】方嘉民天津社会科学院.pdf

商事法概论 付林 林 颖 张春普
前言 商事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的蓬勃发展,离不开频繁的商事活动,这方面的立法正逐步制定 和完善,对商事法的理论研究正在逐步展开。但对商事法在中国目 前从立法机关到学术界尚无统一认识,很多人的观点认为“商法”不是独立的法律部门,或从属于民法或从属于经济法。当然,亦有 人认为商事法应自成体系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所以这是法学界 亟待研究的领域.为了迎接1999年高校专业调整而准备必修课程教材,我们试 编了这本书。
水道安全出人、逗留或经过英国以经营商业”。商法作为一个独立 的法律部门,随着商业的复兴和经济的发展逐渐发展起来。中世纪 时,地中海沿岸的一些城市商业交往比较发达,并逐渐发展为欧洲 商业中心,并出现了一个特殊的商人阶层。商人在经营商业中为了 摆脱封建及宗教势力的支配,各地商人逐渐组合成一种团体。这种 团体有自治权和裁判权,可以按自己的商事生活习惯,订立自治规 约,久而久之,形成为一种商人法。这种商人法只适应于商人团体 以内,其解释和适用都属于商人组成的商业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