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姻家庭】[南]米兰波萨纳茨中国社会科学.pdf

南]米兰波萨纳茨著 非婚姻家庭 张大本吕宁思卢增光译
译者的 非婚姻结合、婚外性关系、未婚父母、非婚生子女,这些现 象既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留存,也 是当社会部分现实的呈现,它 们已经成为全社会瞩目的问题,成为学者专家们的研究对象。但 是,从社会学角度探讨非婚姻家 庭问题的专著却寥若晨星,而系 统地研究社会主义国家种种非婚 姻结合体及其相关方面的成果,话 则更是微乎其微。南斯拉夫学者 米兰波萨纳茨的这部《非婚姻 家庭》,可以认为是弥补了这方面 的空白。作者是家庭社会学和家庭法专家、萨格 勒布大学法律系教授。
是受进化法则制约的历史现象。生命的进化性质表 现在发展、变化、化学成分的自我更新之中.人类是生物的一种。自然法则,如同对所有生 物体一样,对人类也产生作用。人处于生物体发展 的最高阶段,但是它也服从无机和有机世界的规律 性。人尤其服从社会规律。正是这一点使人有别子 其他生物。作为物体,人要受方有引力等规律的制 约.作为生物体,人要饮食,有生死.作为社会动 物,人生活在社会当中,生活在社会集体中,处于 受社会规律调节的社会关系之中.从本质上说,人和人类是作为生物学现象的生 命的最高成果。生命是个生物学现象,在人类(Homosapiens)和人类社会中体现了自已的最高 成就、形式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