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教育原理】盖兴之云南教育.pdf

云南省社科“八五”规划资助项目 双语教育原理 盖兴之著
年版.“指人们经常地、同样熟练地使用两种语言,比如在芬兰的 许多地区,人们既讲芬兰语又讲瑞典语,“.”一《语言学名 词解释),北京大学语言学教研室编,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指某一言语社团或部分成员同时使用两种语言的现象。一个言语社团使用双语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居民都能操两种语言。如 加拿大是使用双语的,但在魁北克省,一部分居民说英语,而另 一部分居民说法语。居民能同时操两种语言的地区不一定实行双 语制。根据对两种语言掌握的熟练程度,可分为主从双语,并存 双语和混合双语.
要求。它只是说明双语人要掌握两种语言系统,并能在日常生活 领域中具有使用这两种语言系统的能力。对广大农村来说,作为 衡量一个双语人使用双语熟练程度的标准,这个要求是恰当的.由于双语人情况各异,为他们设立一个理想的标准也是需要 的。它应当是:一个人除了他运用自如的第一语言外(含口语和 的程度,并能够在任何场合同样有效地使用其中任何一种语言.在现实生活中,双语人使用双语的程度都与这个标准存有或大或 小的差距,很难达到这种完美的境界,但是面对双语社会的千千 万万的双语人有这样一个标准也是令人振奋的。它可以有力地推 动双语教育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