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伦理学和世俗人文主义】[美]恩格尔哈特陕西人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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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兴彩印厂印刷 7印张 生命伦理学和世俗人文主义 [美]恩格尔哈特著 李学钧喻琳译 石大璞审校(西安北大街131号)32开本 印数1-3000 X/B105.作者序言 在西方文化史中,人文主义(humanism)乃是一个既模糊 又博大的概念。它表示良好的行为、优雅的风范、经典的知识 以及一种特定的哲学。后者试图鉴别出不依赖于任何神的,而 是真正的人的适宜的行为。以一种真正的人的方式来行动这 一观念包含了人文主义所有的含糊之处,以一种真正的人的(human)或人道的(humane)方式来行动这一说法具有仁慈 地或慈善地来行动的意思。它也涉及到改善人的风尚,发挥人 的尊严,把人从动物中提升出来。它还意味着充分掌握了最好 的观念和文献之后的行动。这些不同之处甚至在演化出英文 慈善(Philanthropy)一词的那个希腊字那里就存在了。是对一种共同道德的追求。能够对我们所有的人都有约束力 的那种道德最终证明乃是一种内容稀少但又强有力的道德.它不可避免地要把人(Persons)放在一个中心地位,作为俗世 道德权威的源泉。然而,要想以任何具体的方式超越这一权 威,人们就必须要找到一个共同体(community),而共同体总 是个别的。但共同体与社会不是等同的,后者包含许多不同的 共同体。因而,源自homoromanus(作为理想的罗马人的理想 的人)的行程让我们走过了文化和人性(humanity)的特殊性,把我们带到了作为任何俗世道德的基本源泉的人的特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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