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行政法现状行政行为行政监督行政审判】刘兆兴孙瑜等社会科学文献.pdf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德行政法现状 德国阿登纳基金会 行政行为` `行政监督` 中国社会科学院编 德国阿登纳基金会 、行政审判
前言 阿登纳基金会驻中国代表欧尔夫 阿登纳基金会项自代表处,能够把这本有关中德行政法现状 的书,呈献给大家,感到莫大的愉快。这本书的内容基于一次中德 的,从而开始了一个共同的行政法项目计划.研讨会的许多论文不仅真有很高的学术水平,而且证明了十 分丰富的专业知识。此外论文还就中国行政法的现状作了极好的 概述。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会议组织者决定,选择一部分研讨会的 报告加以发表,以飨广大读者。又由于所涉及的问题,必然会引起 中国以外的兴趣,因此附有德文翻译。
在中德行政法国际研讨会上的开幕词(代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刘海年 主席、各位女士、各位先生、朋友们!值此中德行政法学术讨论会开幕之际,请允许我代表中国社 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德国法、欧洲 联盟法研究中心向与会代表表示欢迎和感谢,特别是向不远千里 来北京参加这次学术研讨会的德国朋友表示欢迎和感谢!1996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治国方略和战略目标,这是我国社会主 义法制建设新的里程碑。它将鼓舞和指引全国人民在即将到来的 21世纪把自己的国家建设得更加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