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管理全集】三十八 - 王亮飞天电子音像.pdf

中国教育管理全集(三十八)王亮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组织法(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国教育管理全集 使本法规定的职权外,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 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 力机关.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 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 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 法由选举法规定。各行政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应当有适 当的代表名额.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 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