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管理全集】二十四 - 王亮飞天电子音像.pdf

中国教育管理全集(二十四) 王亮主编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年修正)
中国教育管理全集 各级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是对船舶污染实施监 督管理的机关.各级人民政府的水利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地质矿产部门、市政管理部门、重要江河的水源保护 机构,结合各自的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 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水环境,并 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因水污染危害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 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第二章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 准的制定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 量标准。 